社會福利署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每月提供生活津貼,年滿65歲同時符合入息、資產限額就可以申請,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超過90天便符合離港限制。
💰津貼金額:
• 每月金額可有$4,060,並將由2月1日起增加至$4,195元
申請資格:
• 年滿65歲或以上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以及於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1年 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即生果金)、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即綜援)
• 需要資產審查,單身人士資產總值不超過$388,000 , 夫婦資產總值不超
過$589,000
和每月總入息審查,單身人士每月入息不超過$10,580 , 夫婦總入息不超
過$16,080
• 於領款期間,需在香港居留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申請方法🖊️
• 未有領取任何津貼的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
• 用電話、傳真、電郵、網上表格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 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Comments